供稿单位: 编辑发布:石庆福 日期: 2013-09-25
校内各二级院系:
根据2013年9月12日召开的学期初学科建设及科研工作会议有关精神,本学期学术交流活动将在东风校区、科学校区开展,自2013年10月8日开始至2014年1月12日,共计14周,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学术交流场次:
拟举办各种层次的学术交流100场左右。
二、举办学术交流的有关要求:
1、邀请校外专家领导来校作学术报告
围绕学校工作中心,结合学科建设、科研工作,以促进学科建设、国家级奖励的申报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社科基金的申报及评审,邀请有关评审专家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来校进行学术交流,促进和指导学校的各项申报工作的开展。邀请校外有关专家来校做报告前,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前一周报科技处计划科。
2、校内高层次人才开展学术讲座活动,营造学术氛围
组织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社科基金及在研各级各类项目的负责人、申报国家基金的教授、博士,围绕承担的有关项目的研究领域、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状况等以学术报告会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。
3、各院系计划、场次及安排要求
2013年9月29日前报送本学期学术交流计划安排至科技处计划科,对不能按时报送计划表、未能完成学术交流计划的有关院系,在院系考核时按照有关考核要求做相应处理,科技处将根据院系所报计划不定期抽查执行情况。每次学术报告均需按照学校学术报告有关规定进行,即:提前在网上发通知,报告后需在网上发消息。
各院系学术交流安排应安排每周1-2场,每周应保持1场以上学术交流活动,不得过于集中突击进行。
学术交流场次要求:
序号 | 单位 | 校内场次 | 校外场次 |
1 |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| 9 | 2 |
2 |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| 9 | 2 |
3 |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| 9 | 2 |
4 | 机电工程学院 | 9 | 2 |
5 |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| 9 | 2 |
6 | 软件学院 | 3 | 1 |
7 | 技术物理学院 | 7 | 1 |
8 |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| 7 | 1 |
9 | 经济与管理学院 | 7 | 1 |
10 | 艺术设计学院 | 7 | 1 |
11 | 政法学院 | 5 | 1 |
12 |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| 5 | 1 |
13 | 外语学院 | 7 | 1 |
14 | 体育系 | 2 | 1 |
| 合计 | 95 | 19 |
联系人:王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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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处
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